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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员工说"加班":加班费占月收入60%以上

2015-02-06 10:09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编辑:赵燕

  近日,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郭军点名批评富士康集团长时间违法加班,引发舆论关注。

  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代工厂,富士康面临着加班还是不加班的两难困境。而对于身在其中的富士康员工,他们的心态也同样矛盾。

  曾在富士康烟台、郑州等厂区工作过两年的王朋(化名)至今还保留着当时的工资单。在这张2012年5月的工资单上,记者看到,当时已入职14个月的王朋底薪为1800元,加班工资387.75元,扣除住宿费和伙食费,实发薪资1674.82元。

  王朋说,富士康的底薪固定而且偏低,想要收入高完全靠加班。这使得员工对加班普遍抱有一种矛盾的心态。“按照富士康的规定,平时加班费是每天底薪的1.5倍,周六是2倍,节假日是3倍,加班加多了比工资还高,加班费往往能占到月收入的60%以上。”

  为此,不少员工对加班并不排斥,甚至愿意抢着加班。曾在郑州富士康工作过的一位员工说,对富士康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加班文化”。他说,在富士康,加班不仅像“家常便饭”,节假日的班还是人人争抢的“香饽饽”,而“不许加班”则是对员工行之有效的惩罚措施。

  去年从富士康离职的小秦已经找到了新工作,她还清楚地记得那些在流水线上干活的日子:“人就像是个机器,就是行尸走肉。”

  流水线的工作本就枯燥,一旦加班,工作强度就更大。尤其在产能高峰期,为了按时完成任务,员工往往被迫长时间加班。

  大多数人都对加班抗拒,却又放不下、离不开,不得不加班。王朋(化名)向记者转述了一名线长的原话:“(员工只要有)一次不愿配合加班自行下班,我有权力让你从此以后一个班都没得加。”加班,是为了不丢掉工作,是为了不得罪线长,更是为了以后能多加班。

  也有一些人无法忍受这样的工作,最终选择了离开。一位在富士康工作多年的员工说,在多数富士康工厂,一线工人的比例占全体员工的七成以上,而这部分生产线上的工人流动性非常大。“走在工人中间,可能基本上都是刚进来几个月的,甚至是几天的,能在这儿干一年以上的比较少,多数人还是受不了这份苦。”据新华社北京2月5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马晓媛、黄筱、双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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