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商情快递

互联网金融再次提速在即

2015-03-06 13:49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赵燕

  被《政府工作报告》称作过去一年异军突起的互联网金融再次提速在即。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潘功胜称,关于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相关意见最快上半年就可出台。

  李克强总理在5日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一年政府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着力培育新的增长点,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发展移动互联网、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新业态快速成长,众多“创客”脱颖而出,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

  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对此点评称:李克强总理谈到互联网的金融发展很快,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且这种形势在金融方面应该说是很有发展后劲。建议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扶持,使它更健康地发展。

  作为主要监管部门,央行的思路与贺铿大体一致。潘功胜近日对媒体透露,关于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会“有一个意见”。当记者问及该意见是否会在上半年出台时,潘功胜称“应该吧”。

  据悉,互联网金融行业在过去的一年可谓“悲喜交加”,一方面搭乘着金融改革的顺风车扶摇直上,另一方面却不断传出跑路、违规、叫停等负面信息。然而,相关方面的监管、立法问题一直处于“难产”状态,原本预期2014年底出台的监管政策再次推迟。

  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立法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也一直处于“难产”状态,原本预期2014年底出台的政策迟迟没有出台,招商银行前行长马蔚华今年的提案即建议,加快落实P2P行业监管,明确准入和退出规则,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提案。

  马蔚华说,P2P行业乱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监管的暂时缺失。因此,有必要加快出台P2P行业的监管政策。他建议监管内容应该包含P2P的准入和退出规则,同时对不同运营模式的平台进行分类监管,落实有节奏、松紧适度的监管,并且鼓励、引导行业自律组织和第三方评级、咨询机构的发展。

  此外,致公党也在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相关提案中建议,尽量减少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探索实施“负面清单”式的监管模式,注重划定监管“红线”。鼓励、扶持互联网金融进入原有金融体系尚未覆盖的薄弱环节,建议监管部门研究制定面向互联网金融的优惠政策。在监管层面,提案建议明确不同业态的业务监管主体,将互联网金融纳入我国金融监管框架,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主体自治三者有机结合。

  民建中央公开的20个提案中,互联网金融相关提案占据两席。在《民建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与发展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提案》中,民建中央为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献出十条建议,其中就提出要构建多层次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提案认为,2013年以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出现了“井喷式”发展,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对传统金融也造成了较大冲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因此,规范和发展互联网金融,已成当务之急。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今年提出了《关于完善金融监管机制充分释放市场活力的提案》。他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改革以来,金融领域改革显著提速,金融监管机构也充分认识到市场化思维对于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在以往的金融监管过程中,“风险”几乎是监管机构评价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唯一参考。以“风险高”为理由被叫停的金融业务比比皆是,然而风险的高低目前鲜有清晰明确的量化指标。

延伸阅读

订阅新闻】 

责编信箱:tsfwzx@taiw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