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商情快递

台湾新版电价公式最迟4月上路 年涨幅不超6%

2015-01-20 09:17     来源:中国台湾网     编辑:赵燕

  中国台湾网1月20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湾“立法院”党团昨天(19)签署协商结论,为电价费率设下缓涨的“天花板机制”,半年涨幅不得超过3%,全年累计调幅不得超过6%;另外,还设下台电利润率为3%到5%。新的电价公式预计4月实施,如果国际燃料维持目前价格,4月电价可望调降。

  台湾“立法院”19日对新版电价公式达成共识,协商结论包括,电价一年调整两次,台电规划每年4月1号和10月1号调整电价。而电价必须按照公式每半年检讨一次,半年涨幅不超过3%,全年累计涨幅不超过6%。

  另外,协商结论中,也规定未来电价合理利润投资报酬率,为3%到5%,有累积规损待弥补的期间,投报率上限是5%、全数弥补累积亏损之后,则降为3%。新的电价公式,最慢今年4月就会实施。(中国台湾网 高旭)

延伸阅读

订阅新闻】 

责编信箱:tsfwzx@taiw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