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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公安机关出台服务台商台胞十项措施

2014-05-21 13:46     来源:中国台湾网     编辑:孟雅诗

  中国台湾网5月21日济宁消息 为更好服务台胞台商,提高公安机关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继山东省淄博市、济南市公安局出台服务台胞台商的工作措施之后,济宁市公安局于5月4日制定印发了《济宁市公安局服务台商台胞十项措施》(济公通〔2014〕106号文件),更好的为台商台胞创造创业环境。

  《济宁市公安局服务台商台胞十项措施》包括缩短台胞证件审批时限,适当延长台胞来往签注、居留签注有效期,提供台胞证件办理上门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实行台胞进行临时住宿登记及签注预申请网上办理,优化车驾管业务办理服务措施,开辟客货运车辆通行绿色通道,开辟消防服务绿色通道,缩短消防设计项目审核验收时限,加强台资企业内部和周边安全防范,及时妥善处置涉台商台胞案(事)件。

  在缩短台胞证件审批时限这一条措施中,台胞证件的签注办理将实行网上数字化审批,办理时间由公安部要求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并开通台胞证件办理“绿色通道”,实行专人受理、跟踪审批和限时制证等措施。

  对到济宁市台胞,根据申请人需要,按照政策规定,可以为其签发最长2年的来往大陆签注、5年有效的居留签注。并为全市涉台单位安装“境e通”系统,方便台胞进行临时住宿登记及签注预申请。对符合申领驾驶证条件的台商台胞,实行随到随考措施,并推行科目一繁体中文考试,考试合格1个工作日内制发证件等措施。加强365消防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将消防设计项目审核(验收)许可事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

  建立公安机关与台资企业联系制度,社区民警定期走访台资企业、台商,发布治安预警,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台资工程项目、企业及周边的巡逻防范,整治周边乱点,提供良好治安环境。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涉及台商台胞的矛盾纠纷,及时有效的做好化解和稳控工作;对涉台商台胞案件,快立快查快破及时挽回损失,维护其合法权益。

  济宁市公安局服务台商台胞十项措施的出台,极大地方便驻济台商台胞的生活和生产经营,也有利于更好地推动两地人员往来和经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得到了广大台商台胞的热烈欢迎和广泛赞誉。(中国台湾网、济宁市台办联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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