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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获准允许台湾航运企业从事海运业务

2014-04-23 13:16     来源:你好台湾网     编辑:马迪

  你好台湾网4月23日消息(记者 陈定川)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透露,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海运业务试点,从此台商可以到平潭从事海运。

  相关人士介绍,此举将发挥平潭综合实验区在对台交流合作中的独特优势,对两岸航运企业的交流也是一个大促进,同时对培育两岸往来的主通道方面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这次国务院同意平潭开展海运业务试点,就是特许台湾航运企业在平潭设立独资或控股企业从事内地与港澳台海上运输、国际海运、船舶代理及船舶管理业务,所属船舶在大陆登记并悬挂五星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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