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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资银行大陆“设点” 解决台商融资大难题

2015-11-13 14:39     来源:华夏经纬网     编辑:李振

  目前,两岸未能实现直接通汇,两岸资金往来还是通过外商银行在大陆分支机构、大陆银行在海外分支机构或地下金融系统进行,严重影响两岸经贸的正常开展。

  由于台商的的土地是租用,无法进行抵押,部分设备较为简陋,固定资产少,很难取得抵押贷款。大陆实行的外汇管制,要求他们自行平衡外汇。在大陆融资困难一直是台商反映最强烈的一个问题。许多台商必须通过各种名义,在台湾办理银行贷款,再辗转流入大陆,造成诸多不便。岛内银行审核贷款时,仅能就在台母公司的财务情况办理征信,无法了解大陆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诚信容易产生漏洞;授信之后,无法追踪其资金使用情况,银行承担高度授信风险,金融监理机构也很难掌控资金流向。广大台商强烈要求台资银行尽早登陆。

  两岸贸易迅速发展,市场的开放增加了台资企业内销的市场份额,控制和降低汇率风险是台商必须面对的问题。台湾当局不准台资银行到大陆开设分行,台商“信用无法扩张”,在大陆的交易以现金为主,缺乏营运资金及周转金。

  WTO后,市场准入放宽。经贸体制的改革和贸易投资的运作逐步与WTO所要求的国际规范接轨,为外商进入大陆创造了新的机遇。欧美日等国的银行相继进入大陆市场布局,并在大陆金融市场逐渐扩张其市场占有率。台资银行却不能进入大陆,在卡位战中处于下风。

  台湾金融研训院完成的“2002年台湾金融营运趋势展望”问卷调查显示,金融机构前往大陆设立分支机构意愿在增高,其中民营银行的意愿最高,比例高达100%,其次为公营银行达到88%。业者前往大陆设立分支机构,希望经营的项目,则倾向于授信、存汇与外汇业务。75%的金融机构高阶主管认为,以台商为对象的人民币存放款业务,是台湾金融业的商机所在。

  为解决台商在大陆发展对资金融通的需求,台湾商业银行到大陆设立分支机构不可阻挡,台湾当局不得不开放台资银行赴大陆设立办事处。

  2002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世华银行与彰化银行分别在上海及昆山设立办事处。其余6家银行申请案,也将依规定分批予以审批。台资银行设立办事处,只是进军大陆市场的起点,未来目标是设立分行与经营人民币业务,争取大陆金融市场的份额。

  2002年1月,大陆公布《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外商独资或合资银行要申请设立分行,须在大陆设立办事处经营3年以上才有资格升为分行:成立分行3年后,才可吸收人民币业务;外商在大陆设立银行,母行资本额须达200亿美元以上。符合200亿美元资本额资格的台资银行几乎没有。显然,台资银行要在大陆设立分行及扩大业务并不容易。台湾银行界希望大陆有关方面能对台资银行进军大陆降低标准。

  开放台资银行在大陆设立分行,有助于台商摆脱融资困境,节省资金经由第三地的成本,台湾的银行也可掌握当地台商的营运状况,便于台湾的银行在融资后的管理,全面保障债权。

  大陆主张发展两岸的金融交流与合作,从未禁止台资银行来大陆设立分行。两岸金融界可先就台资银行在大陆设立分行事宜进行磋商,解决广大台商的融资难题。

  台湾加入WTO时承诺,资产规模在全球500强之内的银行,得依规定申请在台设立据点营运。此—承诺对大陆地区银行也—体适用。大陆金融界希望台湾方面能准许大陆银行到台湾开设分行或办事处。两岸金融的积极交往及善意往来,能为两岸的经贸发展,打开互惠双赢的局面。

  《两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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