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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条”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2015-08-31 14:16     来源:海西晨报     编辑:陈文韬

  1.推进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探索将海关企业注册编码纳入“一照一号”登记制度;推进通关全程无纸化和许可证件联网核查核销;支持口岸通关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等。

  2.深化口岸“三互”合作。继续推进关检一站式查验模式,进一步扩大关检实施联合查验适用商品范围;建立与“单一窗口”管理模式相适应的“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等口岸执法新模式等。

  3.实施现场业务单证受理一口对外。

  4.支持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简化通关流程和作业环节,促进海铁联运、国际中转集拼等业务做大做强;探索试点启运港退税及开展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海沧港口之间的沿海捎带作业。

  5.推动通关监管制度改革。支持自贸试验区试点“一次申报、分步处置”、“自主报税、自助通关、自助审放、重点稽核”等通关便利新举措等。

  6.创新海关监管查验机制。提高非侵入、非干扰式查验比例,在远海自动化码头增配h986设备,提升海关监管效能等。

  7.推进风险监控指挥分中心建设。

  8.创新保税监管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取消单耗管理,实行“工单核销”,建立“企业自核为主、海关抽核为辅”的信任报核工作模式。

  9.探索海沧保税港区一二线联动监管模式。实现区内企业申报信息“一单两报”等。

  10.区内货物按状态实行分类监管。建立对仓储企业实施“系统联网、库位管理、实时核注”的动态监管模式,逐步探索按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的实现方式。

  11.促进海沧保税港区功能多元化发展。全面推广海沧保税港区内“先进区、后报关”、区内自行运输、“批次进出、集中申报”、保税货物在自贸实验区内特殊监管区域间分送集报、自行运输、“一次备案、多次使用”等监管模式;优化监管流程、逐步实现保税监管无纸化;支持区内企业利用超过监管年限的生产设备开展委托加工业务;允许区内企业生产、加工并内销的货物试行选择性征收关税等。

  12.支持开展保税展示交易,支持企业设立专门的保税展示交易平台;支持海沧酒类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发展、拓展保税展示交易商品种类。

  13.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争取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试点落地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等便捷通关模式;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信息化平台建设与产业链发展,实现电子商务企业、电商物流企业、个人信息的数据交换。

  14.支持海沧新科技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入驻企业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发改委等部门核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主动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对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和高科技企业提供通关便利。

  15.支持区域性融资租赁产业发展。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分期缴纳租金,支持开展对台离岸租赁业务,发展融资租赁、保理等混业经营非银行金融业务;支持开展飞机、船舶、高端医疗、大型基础设备等“融资租赁”业务;支持拓展融资租赁业务总类。

  16.推动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开展。推动实现期货保税标准仓单质押融资功能等。

  17.促进自贸试验区内生产型服务业的集聚。支持动漫创意、软件信息、供应链管理等外包业务发展等。

  18.积极探索两岸海关合作新模式。探索建立与台湾的通关合作机制,开展货物通关、贸易统计等方面合作,逐步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19.支持两岸港口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海沧港同高雄港、基隆港、台中港等港口对接,进一步推动欧亚大陆多式联运发展,建立两岸港口互为“喂给港”的局面,形成两岸港口优势互补。

  20.促进海沧台商投资区快速发展。为台资高端电子、特色农业、医药等优势项目落地自贸区提供“定制”服务;依托海沧服务外包产业园,支持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建设,针对两岸青年创业基地主要业务,创新监管、优化服务,进一步便利台湾青年入园创业,助推对台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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