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金管会”开放人民币传统保单 初期缴费至少4年
中国台湾网12月20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金管会”19日宣布,开放保险业办理人民币收付的非投资型人身合险业务,即人民币传统保单,由于还要业者送件及审查时间,预估最快明年初岛内就可看到首张人民币传统型保单。不过,为避免业者销售短期商品,开放初期将限制缴费年期应至少4年(含)以上的商品。
为配合两岸货币清算机制的建立,提供台湾民众多元保险商品及资产配置选择,台“金管会”在2012年12月26日开放保险业办理以人民币收付的投资型保险商品。此次开放人民币传统保单,“金管会”研拟了相关配套措施,包括各公司首张人民币传统型保单需采核准制、送审,且销售此类商品的寿险公司RBC比率应达200%,依规定的限额办理等。
考量人民币资金去化管道有限,台“金管会”规定,如各公司拟将人民币传统型保险业务以再保险方式、限比率再保险方式办理,以及分出比例50%以内的再保险分出业务部分,不计入限额范围。
此外,台“金管会”规定,为使人民币传统型商品适用责任准备金利率,避免保险公司销售缴费期间较短的类定存人民币传统型保险商品,开放初期将限制以缴费年期应至少4年(含)以上的商品为原则。
“金管会”呼吁,保险公司向消费者销售人民币或其他外币保单时,应了解保户的需求与承受汇率风险的能力,注意该等商品是否适合该消费者,并向保户充分说明相关资讯。
至于人民币收付的非投资型人身保险商品,“金管会”表示,因涉及人民币资金去化管道、商品送审规范及责任准备金利率厘订等监理配套措施,要与寿险公会及台湾“中央银行外汇局”等单位研商,再开放人民币传统型商品。(中国台湾网 郭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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