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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检验检疫局已签发27份ECFA原产地证书

2011-01-24 13:33     来源:中国广播网     编辑:程轶文

  记者从今天(23日)召开的(福建)厦门检验检疫系统工作会议上获悉,“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早收清单于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厦门检验检疫局已签发27份ECFA原产地证书,为辖区企业输台货物争得3万美元关税减让。该局将继续发挥“惠台政策示范区”的作用,先行先试,促进两岸人员和经贸往来保障机制的建立,促进两岸贸易便利化。

  自去年6月两岸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以来,厦门检验检疫局积极宣传早期收获清单涉及商品范围及原产地证申领具体事项,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继今年元旦签出大陆首份ECFA原产地证后,截至1月22日厦门局已签出27份ECFA原产地证书,涉及的货物主要是有神香、自行车部件、塑料刷、针织机以及配件等近20种,货物总值约130余万美元,累计为企业减免关税3万多美元,为大陆输台湾地区货物市场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利器”。

  目前,该局已出台《进口食品台湾地区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并率先在大嶝对台小额贸易市场开展注册试点。率先全国推动金门高梁酒厂实施大陆质量体系认证,并正在研究出台应对ECFA早收清单的实施意见。

  去年以来,厦门检验检疫局利用国家质检总局赋予的“落实惠台检验检疫政策示范区”特殊政策,积极先行先试:率先赴台对台湾南部6县水果园和70家甲鱼养殖场实施考核认可。2010年,厦门口岸共进口台湾甲鱼卵100批约7359万枚,成为台湾甲鱼卵销往大陆的首要集散地;进口台湾水果439批5936.1吨、货值567.5万美元,同比增长18.6%、39.5%和53.5%,连续三年位居大陆口岸进口台湾水果首位;大嶝紫菜输台出口量也跃居大陆口岸第一……厦门检验检疫局推动对台检验检疫工作首次写入厦门市地方性法规,为先行先试对台检验检疫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与此同时,厦门检验检疫局涉台检验检疫政策研究也不断取得新突破:主动出台进出口台湾地区农渔产品、食品、机电等11个检验规程,收集整理涉台检验检疫规章制度121项。《海峡两岸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研究》等3个科研项目新获国家质检总局立项,《对台小额贸易食品检验监管规程》等9个涉台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项目新获认监委立项。厦门检验检疫局与台湾“标准检验局”初步达成了两岸工业产品检验技术交流合作意向,与台湾检测机构开展了检测技术比对,为两岸检验检疫部门开展实验室合作奠定了基础。

  2010年,两岸检验检疫交流也站上了一个新平台,厦门局首次实现与台湾标准检验、疾病管制、食品药物管理、防疫检疫等4家涉质检工作机构全方位接触,厦门局先后与台湾团组进行了8次互访,开创了两岸检验检疫交流合作的新局面。

  谈到今年的涉台工作思路,厦门检验检疫局局长詹思明说,该局将继续发挥“惠台政策示范区”的作用,根据ECFA货物清单在签发原产地证、检验把关方面提供方便,今年上半将与台湾方面在厦门联合举办“海峡两岸肉类食品安全卫生控制研讨会”,并在机电产品、节能产品等方面进行交流,通过检测试验室对比,在通关方面提供更大的方便。在对台检验检疫政策法规研究方面在原来基础上,就如何共同应对技术壁垒等方面做一些新的探讨和研究。

  与此同时,厦门检验检疫局还将探索开展台湾水果、水产品、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探索台湾进入大陆食品包装材料原料源头管理,不断完善对台小额贸易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大力推进厦门—金门行李双向直挂工作的开展。(记者周步恒 陈庚 通讯员 洪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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