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10项措施服务台商台胞
为方便驻济台胞台企的生活和生产经营,推动济台两地人员往来和经贸、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济南市公安局近日出台服务台商台胞十项措施,包括简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申办手续,放宽台商居留签注有效期等。
根据济南市公安局的新规定,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实行按需申请同时简化申办手续,台湾居民只需持有效台胞证、2寸近照即可根据来济事由,按照个人需要申请3个月或1年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简化台湾居民再次来济签注手续,来济投资、经商的台湾居民(包括个体工商户)再次申请来往大陆签注无需提交企业的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济南市放宽台商居留签注有效期,在国有大型企业或投资规模较大的台资企业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以及上述企业的投资人、董事给予签发5年期限的居留签注,其他一般工作人员签发3年期限的居留签注。
同时,对在济南市台资企业小型建设项目,实施简易审批程序并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台资企业货运车辆办理通行证、车辆挂牌落户开辟“绿色通道”。(记者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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