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卢婷雯 通讯员 沈秋芳 蓝国宝)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日前发出通知,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基金的救助范围:对于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这三种情形,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交通事故造成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可由救助基金先垫付,垫付人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同时,通知中对救助资金的审核、垫付、追偿、核销等流程也进一步的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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