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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法院”表决通过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2010-08-18 08:55     来源:中国台湾网     编辑:张蕾

  中国台湾网8月18日消息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17日晚在台湾“立法院”临时会表决通过,马英九肯定“立法院”通过这项协议,让两岸经贸迈出互惠合作一大步,在制度化架构下为台湾创造更多商机,增加更多就业机会。

  台湾“立法院”17日上午9时召开本会期第2次临时会,国民党、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各推派代表,针对协议文本逐条发言。在历经约12小时马拉松式的“立委”各自表述程序后,蓝绿接着为是否“逐条表决”上演程序表决大战,蓝营凭借人数优势,于17日晚间二读表决通过ECFA及附件。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6月29日下午在重庆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协议规定,ECFA签署后,双方将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协议将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中国台湾网 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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