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文化产业

在境外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我国承认其学历吗?

2006-10-27 13:18     来源:     编辑:system

答:
 
        这个问题涉及的是中国对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的承认原则问题。教育法规定,中国对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的承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人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一国对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的承认,意味着该证书的持有者在该国境内享有相当于该国同等、同类证书的持有者的资格和权益。
 
        中国对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的承认,有两种情况: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我国承认和签署了一系列教育方面的国际条约或协定,依照国际条约,相互承认是对等的。若他国对我国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予以承认,我国对该国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也予以承认;反之,若他国对我国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不予以承认,同样,我国对该国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也不予以承认。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国的学位工作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并遵循国际惯例,按照已签订的地区和国家间的有关协议,开展国际间学位互相承认、对等交流,任何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均无权对国外的学位进行认可。 
     
 
         来源:中国人大网

编辑:永青

 

延伸阅读

订阅新闻】 

责编信箱:tsfwzx@taiw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