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如何申请办理建设用地?
答: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通过招标、拍卖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来源:中国台商网)
责任编辑:齐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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