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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音像制品加工贸易的要报哪些部门审批?

2005-12-02 16:00     来源:     编辑:system


答:

  根据新出版署新出音管[2000]161号文件精神,开展音像制品加工贸易须报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具体到广东省是由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审批。



(来源:中国台湾网)


责任编辑:齐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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