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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签署ECFA后 厦门对台经贸合作成效彰显

2011-02-22 10:29     来源:中新社     编辑:程轶文

  厦门市政府代市长刘可清21日此间称,两岸签署ECFA之后,厦门积极跟进,前沿平台优势凸显,对台交流合作更加密切。

  刘可清在当天举行的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说,厦门做好ECFA签署的跟进工作,主动对接两岸产业“搭桥”计划,台盐大中华总部落户厦门,台资富邦财险公司在厦开业,台湾元富证券在厦设立代表处。厦门还成立了首个两岸合作的呼叫服务中心、海峡物流合作发展中心。

  过去一年,厦门市对台经贸合作成效显著,全年实际利用台资(含第三地)4亿美元。对台进出口总额62亿美元。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进口台湾商品增长48.5%。该市台湾水果进口量增长39.6%,居大陆各口岸首位。

  2010年,厦门对台交流交往可圈可点。刘可清介绍说,厦门成功举办了第二届海峡论坛;国家有关部委在厦设立对台科技、农业、体育、新闻出版和会计交流合作基地;厦门率先获准为部分公务人员办理“一年有效、多次往返”签注。

  厦门成为货运直航包机新增航点,开通海西首条对台全货机航线,每周空中往返客运航班达60班。厦金“小三通”每日航班增至36班并实现行李双向托运,全年进出旅客达127万人次。经厦门赴台旅游的大陆游客达到16.5万人次,增长84.5%。

  刘可清说,厦门还成功举办海峡两岸文博会、民间艺术节、龙舟赛、海上联合搜救演练、海峡杯帆船赛、厦金海峡横渡、郑成功文化节等重要活动。

  刘可清在展望该市“十二五”时期的工作时表示,将始终突出对台先行先试,在对台交流合作上实现新突破。建设两岸货物贸易的重要枢纽和产业对接集中区;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和“黄金通道”;建设两岸交流交往最活跃的平台;建设两岸同胞融合示范区。(记者 杨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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