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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人大采取措施解决台商投诉大案、要案、积案

2008-10-22 13:09     来源:-- 中国台湾网     编辑:张方翼

  中国台湾网10月22日北京消息 为落实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安排,做好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情况的工作,河南省人大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省台办于今年6月中上旬, 共同组成两个调研组,分别赴郑州、洛阳、濮阳、南阳、信 阳、漯河等台资企业相对集中的省辖市进行了调研。调研采 取了“听、谈、察、报”的形式,即“听”——听取所到省 辖市、县(市、区)人大、政府关于“一法一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谈”——召开了相关市部分人大代表、台资企业代表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 各方面的意见;“察”——实地察看部分台资企业,了解台资企业的经营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需政府解决的问题;“报”——集中听取了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等省直12个部 门,以及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的情况汇报。通过深入细致 的调研,了解了台资企业的现状以及各地在保护台商投资方面的成功经验,倾听了台商的呼声,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7月28日至31日,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 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情况的报告。河南省台办主任宋丽萍同志列席了会议。

  30日上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省政府的报告,认为报告比较客观全面,符合实际,反映了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的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的查找了存在的问题,提出的下一步工作措施切实可行。常委们在审议中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一法一办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尤其是对领导层和基层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强,要注重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二是要抓住目前两岸关系出现积极变化和沿海产业转移的有利机遇,以河南省委“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为动力,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认真吸取 沿海省市的经验教训,重点吸引高新技术项目,防止引进落后淘汰和污染项目。三是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特别是改善投资的“软”环境和市县的投资环境。四是加大台商投诉案件的调处力度,抓紧解决近年来遗留的积案。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台工作的领导,健全对台工作机构,以适应目前对台工作的需要。

  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徐光春同志在闭幕会上,就贯彻落实河南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常委会有关议题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以来,河南省全省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工作,认真学习宣传,切实加强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吸引了台湾同胞投资,密切了两岸经贸联系,加深了两岸同胞的感情。但是,与此同时,仍然存在对“一法一办法”宣传的深度、广度不够,一些地方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的自觉性不高,一些对台商的优惠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一些台商投诉案件长期得不到解决,台资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产业联动性弱等问题。目前,两岸关系出现重大转机,为做好对台招商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各级领导干部要适应目前台海局势新发展和对台工作新要求,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的重要意义,解放思想,增强开放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对台工作的领导,抓好“一法一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一法一办法”。要下大力改善台商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正确引导台商投资领域和产业,建立健全台商投诉协调处理机制,切实保护台商在豫投资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河南的对外开放水平,为加快实现两大跨越。

  为尽快落实河南省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建议和省人大主任徐光春的重要指示,省人大及有关部门拟采取以下措施抓紧落实:

  一是河南省人大将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反馈给省政府,由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尽快落实。

  二是河南省台办将各地近年来台商投诉积案和较复杂的案件汇总后,报省人大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由省人大督促有关市的人大、政府认真处理,尽快结案。

  三是河南省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开始清理全省的涉台在诉案件,将集中时间限期审理结案,争取尽快做到全省无涉台在诉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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