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产业政策惠台 两岸业者反响热烈
时序虽然是深秋,11月7日在北京举行的“两岸城市文化创意产业论坛”却洋溢着春天的气息,当大陆有关方面发布影视产业的惠台政策时,与会的两岸专业人士更是如沐春风。回首前尘,展望未来,大家对两岸携手共创双赢多了一份期待,同时对弘扬和创新中华文化多了一份责任。
未来两岸合拍剧将可能出现在大陆上星频道黄金时段
大陆方面此次发布的两项影视业惠台政策,涉及两岸合拍电视剧和有台湾演职人员参与制作的大陆电视剧完成片管理办法的调整,这是大陆有关部门根据当前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发展的新要求和新需求,结合两岸广播影视交流交往的实际,在充分吸收两岸广播影视工作者提出的许多有价值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
记者专门请国家广电总局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曹寅帮助解读这两项政策,曹寅首先表示,这意味着未来两岸合拍剧将可能出现在大陆上星频道黄金时段。曹寅解释说,上星频道即通过卫星覆盖全大陆的频道,每省市区都有一个;黄金时段指晚7点至10点。以往只有大陆制作的电视剧能够在这些频道的黄金时段播出。曹寅说,大陆每年生产电视剧13000多集,真正能够在黄金时段的上星频道播放的也就是一半,7000集左右。而一部电视剧播放的范围多寡,对于它的收视率、经济效益影响是很大的。两岸的合拍片能够享受大陆生产的电视剧一样的待遇,也就是在播出时段、发行上享受同等待遇,这为合拍片在黄金时段播放提供了可能。曹寅表示,政策的出台,对于两岸电视剧业者合作的意愿将有重要促进作用,相信两岸合作制作的电视剧质量、数量也会因此大幅度上升。曹寅说,台湾演职人员参与大陆剧拍摄方面,每年台籍主创人员参与大陆剧拍摄的有300至400人次。过去拍完的片子,需要到国家广电总局审核,现在的政策出台提高了电视剧播放的时效性,会为台湾演职人员来大陆发展事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条件。
惠台政策利多 两岸业者振奋
对于大陆推出的影视产业惠台政策,参加“两岸城市文化创意产业论坛”的两岸影视业者普遍认为,这将极大提升台湾影视界到大陆制作影视产品的意愿,极大地推动两岸影视交流与合作。台湾优秀的影视人才与大陆广阔的市场更加紧密的结合,不但有助于创作出两岸观众都喜闻乐见的影视作品,而且可以提升中国影视作品的外销潜力,将中华文化发扬光大。
台北市文化局局长李永萍说,广电总局公布的这两项政策非常及时,两岸的文化产品最需要合作,大陆从发扬中华文化的角度出发,拥抱台湾影视界,取消相关限制,有助于两岸携手共同发展华文文化创意产业,创造双赢局面。她说,如果没有大陆的惠台政策,台湾的合资片要和日本、美国、韩国的影视作品一起分外片配额,而这个配额非常有限,每家电视台所能播出的外片数量受到严格限制,所以台湾艺人没有兴趣到大陆来拍合资片。因为拍完不能上黄金档,双方合作就会受限。加入台湾元素,可以拍出两岸观众都喜闻乐见的作品,而且也可以提升外销潜力。1988年就开始到北京进行影视制作的台湾著名演员侯冠群表示,这些新政策的出炉绝对是一个好消息,因为台湾经济不景气,影视业本身又受到很多限制,所以大陆的市场对台湾的影视业来讲至关重要。由于此前受到相关政策的限制,使得两岸影视交流合作中,台湾的主创人员和演员比例等都受到限制,节目也无法在黄金档播出,减弱了台湾影视业来大陆发展的意愿。新的惠台政策开放后,等于让台湾影视业者看到一线生机,有利于吸引更多资金来投入两岸影视的合作发展。中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汪威江认为,新的惠台政策的出炉,会给两岸影视业者缔造一个双赢的局面,也会开创两岸影视产业共同繁荣的新境界。他说,过去因为两岸相关政策的限制,所以让“韩流”如此繁荣。今后台湾的创意和行销经验加上大陆的广阔市场、资金和广大演创人员的实力,会提升彼此的竞争力,出现更加优秀的华语影视作品,创造出“华流”市场。
湖南广电集团总经理欧阳常林说,新政策的出台,对两岸的影视机构来说,绝对是一个利好。一方面简化了审查过程,提高了效率,节约了时间,一方面增强了影视机构对于制作更多符合观众需求的作品的主动权和自信心。同时,也会激发创新活力,以应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北京中北影视公司总裁尤小刚连声说,政策出台非常好,非常及时。他说,宏观地来讲,大陆的资金、市场、经验,结合台湾的创意和行销,两岸影视业者一定能够创作出具有民族文化传统又有国际竞争力的精神佳作。微观地来讲,这个政策将鼓励我们更多地起用台湾的年轻演员,拍摄更多现代题材的影视作品。
两岸影视交流合作精彩可期
1987年,台湾艺人冲破台湾当局的阻挠,到大陆拍摄电视专题片《八千里路云和月》,为两岸影视交流的滥觞。从那个时候起,两岸广播影视文化交流已经走过20年不平凡里程,成为两岸同胞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方式。
20年来,两岸广播影视文化交流规模日益扩大、合作日益加深。据悉,20年来,两岸合作拍摄电影、电视剧、专题类节目500多部,共同举办研讨会、座谈会、广播影视节(展)活动200多场次,台湾业内人员前来大陆参观访问、制作节目、洽谈业务上万人次,台湾的广播影视导演、编剧、演员、摄影师等从业人员,有4000多人次受邀参加大陆影视剧、综艺晚会和专题节目的制作演出,大陆从业人员有3000多人次赴台湾交流访问。两岸广播影视文化交流,增进了两岸同胞对中华历史文化的了解,增进了两岸同胞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相互了解,增进了两岸同胞相互之间的感情和信任。
展望前景,两岸广播影视要在文化产业合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形式、传播手段等方面加大创新创意的力度,推动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为此,大陆方面将一如既往地为两岸文化交流创造良好环境,积极提供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服务,鼓励台湾影视从业人员来大陆参与制作节目,持续推动两岸广播影视的交流与合作。而在今后的工作中,大陆方面也将切实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关于“继续实施和充实惠及广大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的工作要求,会同各有关部门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出台经贸、文化等各领域惠及广大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本报记者 吴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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