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工商部门四举措助力台企发展
中国台湾网3月23日淮安消息 为策应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实施,淮安市工商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促进台商投资企业加快发展的四个方面二十条意见,促进台资集聚新高地建设。
一是优化市场准入条件。放宽台资企业投资主体限制政策,鼓励台资企业直接在淮安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支持台资和祖国大陆亲友合伙创办企业;放宽台资企业名称使用、住所等方面的限制,破解台资企业登记注册中的难题;积极帮助台资企业加冠省级、国家级行政区划名称,指导台资企业组建集团公司,辅导台资企业办理股份公司。
二是拓宽出资融资渠道,支持台商以商标专用权、高新技术成果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引导并帮助台资企业办理股权出资、出质登记和动产抵押登记,以债权增资等方式,帮助台资企业融资,提高利用台资质量。
三是改进登记管理办法,健全落实台资企业登记“绿色通道”,确保重大项目设立登记和一般登记事项变更1个工作日内办结。优化年检方式和程序,确保台资企业100%实现网上年检。
四是强化联动协调服务。引导台资企业调整投资方向和产业结构,提高台资企业运用商标品牌战略和广告信用策略做大做强;积极开展打假维权活动,切实维护台资企业和台商的合法权益。(中国台湾网、淮安台办联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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