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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双经济户口的台湾农民个体户诞生

2009-07-02 10:08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张方翼

   近日,在厦门集美区双岭村开办山苏菜种植场的台湾农民个体户杨朝村,领到了同安区颁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他因此成为在福建省首位跨区从事果蔬种植业、拥有两个经济户口的台湾农民个体户。

  杨朝村在台湾是山苏菜种植能手,前几年他第一个将台湾的山苏菜引种到厦门集美双岭村。2006年,福建省工商部门在全国先行先试出台了允许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去年初,集美区工商局为他办理了台湾农民个体户营业执照,使他在集美区的种植场有了经济户口。

  前不久,工商部门上门为杨朝村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时,给他带来了《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小册子。看到《意见》中关于赋予海西对台先行先试政策的一系列措施,他决定扩大种植规模,增加种植新的果蔬品种。前不久,他又在同安汀溪镇汪前村租了100亩山地,取名厦门市同安区梅岭农场。工商部门主动上门为其办理了第二份台湾农民个体户营业执照。

  杨朝村说,他在梅岭农场除了种山苏菜外,还要引种台湾无籽皮薄柠檬、果实重达0.5公斤的仙桃。他说,他相信在厦门种果蔬有前途,这里的土壤气候与台湾基本相同,而且还得到厦门工商部门的大力支持,不论是办理营业执照,还是选地、签合同,工商人员都热情上门服务。前不久,工商部门还帮助他给山苏菜申办了商标,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已发来了受理通知。

  据悉,厦门在全国率先出台允许台湾居民申办个体户政策以来的2年多时间里,已有300多户台湾居民个体户在厦门落户兴业,其中有30多户是台湾农民个体户。国务院《意见》明确提出要设立台湾农业技术、新品种推广中心,增设台湾农民创业园,极大激发了台湾农民在闽创业的热情。近期,许多台湾农民个体户纷纷扩大经营规模。如台湾南投县农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主席吴记在同安区汀溪镇造水农场种植百香果今年准备扩产500亩;翔安区鸿琪果场的台湾农民个体户刘永鸿正着手与当地农民合作扩大火龙果种植面积。预计今年台湾农民个体户在厦门种、养殖面积可达1万多亩。(记者 赖文忠 通讯员 王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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