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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乡巨变三十年:开放厦门赢得台商喝彩

2008-12-17 09: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张方翼

  今年十二月初,中国国民党台中市委员会组团赴厦门参访,和台商座谈。在座台商纷纷盛赞厦门的投资环境让他们发展顺利,参访团团长张逸华不禁建议“我们应该把掌声献给厦门”,在座的台商和参访团成员遂用热烈的掌声响应这一提议。

  “大陆改革开放以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厦门台商协会会长曾钦照说,二十多年来,他亲眼目睹了厦门的跨越式发展,而台商也恰逢其时在厦门顺利成长。

  早在一九八九年成立的海沧台商投资区,是祖国大陆最早,也是最大的台商投资区,起初申请时规划面积即达六十平方公里。厦门特区管委会第一任主任邹尔均曾回忆说,当年他赴京汇报规划时,很多人都惊讶,“要这么大的面积”?因为厦门特区初成立时,面积不过二点五平方公里。但这个方案不但得到中央批准,还决定“不划界限,需要一片建设一片,建成一片收效一片”,并让厦门的台商投资区“享受现行特区政策”。

  于是,加上同年成立的杏林台商投资区和其后成立的集美台商投资区,祖国大陆四大台商投资区,厦门独占其三。

  凡此种种,充分体现了中共高层对这个“因台而立”的特区之期待。一九八四年,邓小平视察厦门特区时,其时任福建省委第一书记的项南即向小平提出通过在厦门建自由港促进两岸“三通”,这一提议得到邓小平的认真考虑。

  二00六年,胡锦涛在海沧会见台商时,更首度明确提出,“凡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凡是对维护台海和平有利的事情,凡是对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做好。”

  “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更加坚定了我们在厦门投资的信心。”当时参加会见的曾钦照如此回忆。

  “三个有利于”的精神,其实一直体现于厦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厦门享有经济特区立法权,在祖国大陆率先推行了“台商投资保护条例”地方性法规;还在大陆第一个成立台商协会和台商会馆,设立台商投诉中心、行业联盟,维护台商合法权益。这些努力使台商投资在厦门实现历史性突破。

  在两岸交流历程中,厦门还有很多个“第一”。一九九六年,厦门开通两岸经厦澳台一机到底的航线,继而又率先开展两岸海上集装箱试点直航。厦门亦是最先提出两岸“小三通”“地方性航线”的建议,并于二00一年一月实现厦金历史性直航。这些不断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的突破之举,亦为台商创造出在厦门安居兴业的良好环境。

  到二00七年,厦门累计吸引台资项目已达二千多个,实际利用台资超过五十亿美金。“在厦制造业台资企业,约八成盈利,六成增资扩产,四成到内陆扩大投资。”厦门市相关人士对记者介绍。

  三十年前,与金门一水之隔的厦门还是两岸对峙的前沿阵地;改革开放三十年后,这里已成为台商投资的乐土、成长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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