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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外地两公司恶意串通 台商利益被保护追加投资

2008-11-25 09:17     来源:南京日报     编辑:张方翼

  外地两公司恶意串通,欲骗取在栖霞投资的一家台资公司价值200万元的货物。法院帮其讨回损失后,这家原本准备撤资的公司不但没走,还追加投资1亿多元。

  去年初,湖南一家工贸公司与南京一家台资公司签订一项价值200万元的光纤购销合同。双方约定:湖南公司5天内将货款给付台资公司,否则,台资公司对这批光纤仍享有货物所有权;湖南公司指定常熟一家公司,代其接收这批货物。

  随后,台资公司分两次将这批光纤送到常熟这家公司,常熟公司打了代收条。接着,常熟公司又与湖南公司签订一项光纤购销合同,欲将这批200万元的光纤卖给常熟公司,但该合同没能立即兑现。

  5天付款期到后,因湖南公司没有给钱,台资公司向常熟公司要货,遭常熟公司拒绝。常熟公司说,这批货物的钱已经给了湖南公司,要台资公司向湖南公司要钱。台资公司急忙赶到湖南,发现湖南这家公司已人去楼空。

  “这不是恶意串通骗钱吗!”台资公司随即报警。

  得知台资公司报警,常熟这家公司连忙给台资公司发了一份传真,表示在台资公司与湖南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没理清之前,该公司仍将妥善保存这批货物,确保安全。

  因不够立案条件,警方建议台资公司通过诉讼渠道解决问题。没想到,就在台资公司向栖霞区法院提起诉讼时,湖南公司又在当地起诉常熟公司,要求返还这批光纤。因湖南公司拖欠常熟公司190万元,且这批货物已被常熟公司施工用完,经当地法院调解,湖南公司用这批光纤抵了欠款,余钱返还给了湖南公司。

  台资公司起诉湖南公司的案件来到栖霞区法院后,该公司又向法院申请,追加常熟公司为第三人。

  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多次前往湖南、常熟等地走访调查。台资公司也多次向区台办、市台办反映情况,甚至灰心地表示,只要能要回100万元,也就行了。

  “区台办、市台办以及我们法院对此都非常重视,要求依法公正审理,保护投资商的投资信心。”栖霞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邢小平说,仅庭就开了20多次。

  法院最终认为,湖南公司与常熟公司以诉讼形式到法院订立调解书,处置这批光纤,清理债务,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恶意串通。

  不久前,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解除了湖南公司与台资公司之间的产品购销合同,判令湖南公司、常熟公司连带偿还台资公司200万元货款及同期银行利息。

  “在南京投资,我们有保障,有信心。”拿到200万元货款后,台资公司追加投资1.1亿元,又建了两个厂。

  【点评】

  南京中院提出,不管什么企业,司法都要平等保护、公平对待,让各类经济主体都能在南京这块土地上放心经营,公平竞争。

  人民法院服务大局,重要的一条就是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打击和制裁不诚信的经营行为,保护市场公平交易,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栖霞法院依法保护在宁台商利益不受损害,是司法服务大局的生动体现。赵兴武 沈小军 殷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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