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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要台资企业有个“新疆村”

2008-10-20 09: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张方翼

  广东高要市中杰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间台资企业,企业内五名维吾尔族干部、三百零八名维吾尔族工人和七名维吾尔族厨师组成了一个“新疆村”,村内的“居民”全部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和县。

  记者今天在“村里”了解到,二00七年五月二十一日,中杰鞋业有限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和县政府签订了协议:新和县根据中杰的用工需求,组织当地富余劳动力在县劳动培训中心完成一个月的培训后,统一输送到中杰就业。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高要中杰公司首次接收了二百名新疆员工后,至今高要中杰已有新疆员工三百多人,“新疆村”有了自己的“村官”以及新疆清真厨师。

  三十九岁的维吾尔族妇女古丽尼散木,来自新和县衣其艾日克乡,她今年三月来到中杰,并带来了两个女儿。古丽尼散木家里有四口人,十二亩地,主要种植棉花、麦子和玉米。

  古丽尼散木说,地里的收入不多,平时家里的开支主要靠她做贩卖服装攒一点钱,每月大概有四百元人民币,来中杰后,古丽尼散木每月攒九百多元人民币,两个女儿每人每月收入超过了一千元人民币,除去伙食费等开销,母女三人共有二千五百多元人民币进账,每月往新疆老家寄回二千元人民币。

  如山古丽也是今年三月来到这里的。三十二岁的她家在新和县县城,家里三口人,丈夫在县城开了一家理发店,女儿在学校读书。如山古丽在中杰每月攒一千二百多元人民币,除了吃饭、水电和电话费外,她每月还能寄一千元给家里。她说,她干够一年后就回家开一爿店,做点小生意,女儿太小,需要她照顾。

  副镇长努尔曼年轻漂亮,是新和县政府派来的五位管理干部之一,任中杰新疆员工管理组组长,被中杰人视为“新疆村”的村长。按照新和县政府对外派管理干部任期为半年的规定,努尔曼已经该回新疆与家人团聚,但由于工作出色,她被留下来继续工作。

  “村里”人说,“村长”每天早上六点多就要起床,“村民”的生活和工作,都属于她的管理范畴,她要经常忙到凌晨一点,等“村民”都睡下了,她才休息。

  中杰公司的刘先生告诉记者,新疆员工在中杰,有自己的厨师,每天都能吃上地道的家乡饭菜,生活过得十分愉快,并希望“新疆村”更加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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