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先行先试结硕果 台胞个体户海西乐创业
开放台胞申办个体户,在福建这块先行先试的试验田里结出了硕果。几年来,不少台湾居民风风火火跨过海峡,到福建“安营扎寨”,开创新事业。
2006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意见,在全国9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4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允许台胞在部分经营领域申办个体户。
其实,早在2005年11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就提出“允许台湾居民参照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
2005年12月27日,台胞曾祥德在福州成为祖国大陆首个台胞个体户。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登记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411户,资金数额3521.03万元,从业人员l241人。
福建开放台湾居民申办个体户,依不同阶段逐步放开经营领域,目前已包括种植业、饲养业、养殖业、餐饮业、零售业等。
福建很适合台湾农作物种植
简锦松的爱玉果终于挂果了。为了这一天,他在大陆研究了5年。这5年,他投入数百万元,没有一分钱产出,承担着失败的风险。
站在闽侯县南屿镇旗山旁的农场里,简锦松指着挂满枝头鹅蛋大小的青色爱玉果说,这些果实好比摇钱树,按目前市场上250元1公斤的批发价计算,一棵树一年的产值就有5000多元。
2002年,简锦松随导师胡大维教授来到祖国大陆。
“福建土地肥沃,自然条件好,气候条件与台湾差不多,很适合台湾的农作物在这里种植。”简锦松说,经过综合考察后,他们选择闽侯承租了一片土地。
然而,当时大陆没有注册台湾个体户的政策,简锦松他们只能先以莆田大洋农场的名义在这块地上试种爱玉果。
2007年,简锦松听说台胞在福建可以申请个体户,就到工商局注册了闽侯县南屿爱玉籽农场。目前,简锦松已经在闽侯县大湖乡和罗源县开辟了新的种植基地,并带动当地农民种植爱玉果。
简锦松说,个体户的方式,很适合那些有一技之长或有小额资本的台胞来大陆投资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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