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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在大陆怕收费,如何解决?

2009-12-04 14:55     来源: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     编辑:张蕾
  《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规定:国家机关对台湾同胞投资企业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与大陆其他同类企业相同。
 
  任何机关或者单位不得对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另立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任何机关或者单位不得向台湾同胞摊派人力、物力、财力,不得对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进行法律及规定以外的检查、罚款,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参加各类培训、评比、鉴定、考核等活动。
 
  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有权拒绝并向各级台办等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政府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这一《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以来,各地依法整顿收费问题,台商反应的乱收费问题已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今后将继续贯彻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台商在大陆投资的合法权益。
 
  同时,欢迎广大台商监督,对乱收费问题及时举报或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促使这一问题得到基本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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