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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后续协商 台湾需要调整超CEPA待遇思维

2012-04-17 08:33     来源:东南网     编辑:王思羽

  加快ECFA后续协商,签署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议等是两岸的共同主张与目标。马英九日前表示,争取两年内完成ECFA的后续谈判与协议签署。日前,两岸有关部门聚集上海,展开ECFA的服务贸易协商。令人意外的是,台湾方面率先抛出大陆对台服务业市场开放条件,要求台湾比照CEPA(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或超CEPA优惠条件,仍不脱离“利己主义”与“多要少给”的思维,不利ECFA的后续协商。

  两岸经济合作“互利”转变?

  在两岸讨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初期,大陆方面本来希望两岸能够依照内地与香港的CEPA模式,签署海峡两岸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成熟一项签署一项,易于推行,对台湾更有利。可是高度政治化的台湾,却极力反对,认为台湾与香港不同,不能采取与香港相同的CEPA模式,否则就是将“台湾香港化”,“有矮化台湾之嫌”。于是最初设想的两岸综合经济合作协议 (CECA)胎死腹中,才有ECFA的提出与结果。

  在ECFA的协商过程中,大陆充分展现了善意与“让利”,两岸得以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签署。其中早期收获计划,开放比例较高,且不仅包括部分产品三年内实施零关税,也涉及率先相互开放部分服务市场,取得较好效果。但台湾内部却对大陆的“让利”有较多怨言,吴敦义日前主张两岸经济合作从“让利”向“互利”转变。然而,就在两岸正式开始启动ECFA的后续服务贸易协商时,台湾方面再次表现出 “多要少给”与“利己主义”的思维和做法。

  台当局心态不利两岸“互利”

  ECFA的后续协商,不论是货物贸易协议还是服务贸易协议,关键在于两岸力争在短期内(如两年内)签署一个有完整时间表的《海峡两岸货物贸易协议》与《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即争取在一定时间内(如十年内)90%左右的货物贸易实现零关税,两岸服务业市场大幅开放,取消歧视性与不公平待遇,即采取一揽子解决方案。然而在率先开展的服务贸易后续协商中,台湾仍是采取“切香肠”的分步处理方式,日前提出就台湾关心的电子商务、旅游、展览等服务业贸易率先展开谈判,其中争取电子商务、展览服务业在大陆独资经营的条件,特别是主张台湾争取享受大陆对香港CEPA或超CEPA的优惠待遇。

  由此发现,台湾方面在政治上极力反对台湾比照香港,但在经济利益上尤其是ECFA的市场开放问题上却极力争取大陆对香港甚至超过香港的待遇条件,可谓“政治立场强硬不退让,经济利益尽力多要”。台湾的这种心态不符合两岸经济合作互利双赢的原则,需要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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