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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完善中的台湾职业病防治

2009-09-01 13:32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张蕾
  台湾“劳工安全卫生法”第二条规定,劳工就业场所之建筑物、设备、原料、材料、化学物品、气体、蒸气、粉尘等或作业活动及其他职业上原因引起劳工疾病、伤害、残废或死亡,可称为职业灾害。职业灾害包含伤害、疾病及死亡,其中疾病即可称为职业病。劳工安全卫生研究所2009年8月又将职场精神疾病纳入了职业病的审定基准。

不断完善中的台湾职业病防治(图)
  职业事故下降职业病趋升

  据“劳委会”统计,2008年台湾职业伤病通报量达3246件,其中职业病共1695件,较2007年666件大幅增加1029件(1.6倍);通报件数以骨骼肌肉伤害疾病为首

  据台“劳委会”的资料显示,台湾最近几年的职业灾害事故呈明显下降趋势,但职业病却呈明显上升趋势。

  台当局自2001年起,陆续推动四年降灾中程计划及职场233减灾方案等减灾策略,有效地使全产业职业灾害死亡百万人率由2000年的77下降至2008年的36,降幅高达53.2%。根据台“劳委会”统计,2008年适用“劳工安全卫生法”之工作场所重大职业灾害死亡330人数据表明台湾的职业灾害事故呈明显的下降趋势。

  在职业灾害事故呈明显的下降趋势的同时,职业病却呈明显的上升趋势。据台“劳工保险局”统计劳工保险职业病给付人次,2006年为267,2007年为275,2008年为387,2009年1至5月为188。从职业病个案看,在钢铁、铸造、塑料、化学、机械、印刷、营造、个人及公共服务、环境卫生等产业,因制作过程或作业特殊,工作环境多存在高温、高噪音及高污染等危害因素,仍有许多严重的职业病个案。另外,随着台湾社会生活水平提升,慢慢的从劳力密集的产业转型成智慧密集型工业,一般常见的传统职业病,像化工厂毒物外泄、机器外伤等已经较少看见。取而代之的科技产业,因为计算机作业的普及,劳动者必须长时间坐在计算机屏幕前,“反复累积型”的职业伤害已成为现代人最常见的职场疾病。这些症状包括脖子无力、肩颈酸痛、头痛、下背痛等等,有些人甚至“过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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