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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创新政策鼓励台商来皖兴业

2011-06-27 10:38     来源:安徽日报     编辑:王伟
    6月23日,安徽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通过进一步鼓励台湾同胞投资兴业合作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引导台湾同胞来皖投资兴业与合作发展,促进台商资本和技术加快向我省转移,深化皖台交流合作,推动皖台共同发展。此次出台的若干意见,借鉴全国10个省市好的做法推出“二项创新”,整合我省相关政策实现“三项突破”。

    “二项创新”是,设立台胞投资企业专项担保资金,为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专项服务,鼓励台资企业协会设立信用担保基金,以联保互助方式为台资企业融资提供担保。鼓励台胞企业集群投资,对高科技、高附加值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集群投资关联产业等国家鼓励类台湾同胞重大投资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三项突破”是,对全省省级台湾工业园和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台胞投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免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服务台胞投资联动机制和统一平台,设立高规格的促进皖台合作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服务台胞投资协调小组,并在省招商服务中心成立专门的服务台商工作组、服务台商网络平台,开通服务台商热线电话,形成统一入口、统一分办、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的服务台胞投资工作机制,为来皖投资台商提供“一站式服务”,台胞投资企业集聚的市,建立相应服务联动机制和统一平台。关心来皖投资台胞生活,台胞适龄子女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参加中考的应届台胞子女可享受各地加分优惠政策,设立台胞就诊定点医院,给予台胞换取驾照便利等。

    意见还规定,积极落实并加大相关财税支持,支持台胞投资企业上市融资。加强对台资企业在信贷、用地、用电、用工等方面的支持。对符合国家规定和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总投资达一定额度的台胞投资重点项目,纳入省年度“861”项目投资计划统一调度。畅通台胞建言投诉渠道,切实维护来皖投资台胞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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