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台胞身份认定出新规
即日起,原本由各地派出所认定的公民申请变更户籍登记籍贯为台湾省籍的工作,需经泉州市政府台办确认并由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审批后,方可由派出所予以变更。
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杨先生介绍,泉州与台湾一衣带水,关系密切,一些台胞由于历史原因在泉州定居,对身份进行认定的需求较为迫切。根据全国台联的建议,2001年中央统战部、中台办、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大陆台籍同胞身份认定的意见》,对如何认定台湾省籍同胞做出了规定。然而,在具体的认定程序上,较长一段时间内各地户籍部门执行情况不一。
为做好公民申请变更籍贯为台湾省籍的工作,明确界限、规范操作,泉州市公安局和泉州市台办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对居住在泉州市的群众申请变更籍贯为台湾省籍的工作作出具体要求。今后,凡申请变更籍贯为台湾省籍的,应先向泉州市台湾同胞联谊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泉州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核实后,报泉州市政府台办确认并加盖印章。群众凭此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变更籍贯申请,经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审批后可办理变更手续。(记者 陈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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