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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晒民国时期政要工资:蒋介石低于胡适 市长不如老师

时间:2010-12-23 11:10   来源:羊城晚报

  核心提示:大名鼎鼎的胡适先生,抗战时期做过中华民国驻美国大使,从相关资料推算,他的工资反倒远远超过了蒋介石和李宗仁。

  1940年,国民政府制定了《外交部领事官官等官俸表》,规定驻美大使每月能领两部分薪水,一是“本俸”,即基本工资,每月1000块大洋(实际发放时,按购买力和汇率折合成外币,下同);二是“勤俸”,即职务补贴,每月1400块大洋。两块汇总,月薪是2400块大洋。

  本文来源:《羊城晚报》2010年12月11日第B10版,作者:李开周,原题:《替民国政要晒工资》

  1.蒋介石月薪四万八

  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文官官等官俸表》,重新厘定了各级公务员的工资标准。按照该表规定,时任国家最高领导人的蒋介石,拿的工资跟行政院院长、立法院院长和各部总长一样,都是每月800块大洋。副委员长、各部次长以及各省主席,工资比蒋介石稍低一些,每月能拿到680块大洋左右。

  这时候,官员薪水还很单纯,除了工资就是工资,没有洗理费、书报费、餐费、交通费、冬季取暖费等等乱七八糟的补贴。当然,出差补助是有的,凡因公出差,舟车轿马都是按实报销,吃饭和住宿等开销则有固定标准,按天算钱。

  当时食宿费用的报销惯例是:

  特任官出差,每天是18块大洋;

  简任官出差,每天是12块大洋;

  荐任官出差,每天是8块大洋;

  委任官出差,每天是6块大洋;

  一般雇员出差,每天是2块到4块大洋。

  蒋介石是属于级别最高的特任官,他的出差补助标准是每天18块大洋,非常高。可您知道,这只是纸面上的规定,老蒋出去视察,肯定用不着关心差旅费,回去也不可能拿着报销单找人结账。

  有人说,蒋介石兼了好几个职务,每个职务都能拿一份工资,薪水应该不止这800块大洋吧?错,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是不鼓励官员兼职的,如果一个人兼好几份差,只能拿其中一份工资。总而言之,蒋介石的月薪,只有这800块大洋。

  800块大洋是多少钱呢?我这儿有1933年下半年南京市几种生活必需品的零售价格:

  大米,每斤需大洋4分。

  牛肉,每斤需大洋3角。

  五花肉,每斤需大洋2角3分。

  菜油,每斤需大洋1角6分。

  某个牌子的男士短袜,每双需大洋7分。

  综合以上物价,那时候一块大洋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60元人民币。蒋介石每月800块大洋,相当于48000元。

编辑: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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