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小平
12月16日台湾《旺报》刊登出一篇台湾人看大陆造富运动的文章。文章称,1978年邓小平提出“先富论”,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另外的人富裕,并且最终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改革开放30多年下来,确实成功地让“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
原文文章摘编如下:
累积财富 短期迅速
这“一部分人”富起来的方法跟手段真是八仙过海各凭本事,而且致富的领域也是千奇百怪无奇不有。比方说,我就听过有大陆省分的小女生,定期跑到虎门市场批发成衣,提着大包小包千里迢迢挤公交车,把货拿回老家卖。到后来业务量愈来愈大,直接委托运输公司,货是一车一车送,不出两三年在家乡买了房。还有原本经营路边摊的麻辣烫老板,开了干净卫生又有装潢的餐厅,生意好得呱呱叫,还连开十几家分店。
除了这种庶民版的致富故事外,大陆的有钱人正在各个领域不断冒出来,不管正财还是偏财,发财的故事案例总是不断地在媒体上、在身边朋友间流传。用较传统的形容词,是富人像“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用最新的说法则是“造富运动”一波又一波。
欧美等西方国家的富人阶层大多是通过几代人乃至十几代人积累起来的,不过在短短的30年内,大陆富人的数量以及富人们的资产、净值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世界各国,实在令人称奇!到底大陆同胞有什么通天本领?能够在那么短的时间之内,就赚到多数人几辈子都望其项背的财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