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毕飞宇、人民文学出版社诉陈枰、西苑出版社侵权案做出终审判决——陈枰、西苑出版社侵害了毕飞宇《推拿》一书的改编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西苑出版社出版陈枰版《推拿》对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毕飞宇版《推拿》构成不正当竞争。陈枰、西苑出版社赔偿毕飞宇损失14万元,赔偿人民文学出版社8万元及合理费用5000元。(记者 罗皓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