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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蓝山县召开专项座谈会 服务台企发展

2011-08-09 16:04     来源:中国台湾网     编辑:程冉
    中国台湾网8月9日蓝山消息 8月4日下午,湖南蓝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在蓝台企负责人召开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为实施办法)调研座谈会。蓝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年友等参加会议。 

  2011年1月1日,《实施办法》颁布施行以来,蓝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家领导非常重视,首先是县委中心学习小组开展《实施办法》学习宣传,并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其次是县政府组织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场和县直各单位负责人学习,宣传《实施办法》,还要求县台办对全县有关职能部门的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培训,与县开发区、商务局、台胞台属联谊会一道深入蓝台资企业和台企多的乡村中组织学习,进行宣传。 

  8月4日,蓝山县人大常委会在县人大会议室组织县政府分管对台工作副县长、县台办、优化办、开发区、法院、公安局、商务局、国土局、劳动局等十几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在蓝台企负责人,召开了《实施办法》调研座谈会。 

  在蓝台企负责人在会上谈及了《实施办法》颁布施行以来的意见和有关建议,以及企业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面临的问题。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副县长盘炳顺听取意见后表示,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排忧解难服务月”活动,着力解决台胞、台商提出的问题,让台商在蓝山投资放心、工作安心、生活舒心。 

  盘炳还对各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分工负责安排,他表示,对来蓝投资台胞的立项、用地、规划和用工等问题,由县开发区牵头,县商务局、国土局、社会劳动和保障局等单位协调办理;对投资台胞的投诉及涉台突发事件处理等问题,由县台办牵头,县优化办、法院、公安等单位配合协调处理;还要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台胞投诉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县政府法制办、开发区、法院、公安局各安排一人为县台办投诉中心成员,加大处理台胞投诉案件的力度,并请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指导、监督,重大事件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在蓝台企承诺:“只要是台胞合法的权益,县人大一定给予大力支持和关爱,做到对台胞高看一等,厚爱一层,投资台胞在生产经营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我们大家一起共同分担,为在蓝台商、台资企业排忧解难,严格执行《实施办法》。”( 中国台湾网蓝山台办通讯员成丕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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