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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工商部门有效保护台湾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

2010-12-10 08:46     来源:中新社     编辑:张蕾

  中新社北京12月9日电(记者 刘长忠)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许瑞表9日在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商标评审委员会作为专门处理商标争议的机构,一贯高度重视对台湾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得到当事人的肯定。

  许瑞表说,为进一步保护台湾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商标评审委员会发挥商标评审职能作用,制止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抢注商标的行为,特别是抢注台湾高知名度的商标和农产品产地名称的行为,如近来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评审案件中认定了“统一”、“旺旺”、“哥弟”等多件驰名商标,认定了“日月潭”、“阿里山”等为茶叶产品的产地名称,对恶意抢注的商标予以撤销或者不予注册。

  他说,商标评审委员会维护台湾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做法受到了台湾有关业界的肯定和欢迎。最近大陆有一家医疗机构抢注了台湾慈济基金会所有的慈济商标,被商评委裁定不予注册。为此,慈济基金会还向商评委送了牌匾,上面有“感恩”两个字。台湾商业总会还专门召开记者招待会,对大陆保护台湾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予以充分肯定。

  许瑞表说,随着海协会与海基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等协议的签订,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门对台湾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将进一步加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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