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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台资企业协会成立法律服务中心

2011-05-03 13:47     来源:中国台湾网       编辑:白皛
  日前,山东烟台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台商协会)法律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在亚细亚大酒店举行,中共烟台市委副秘书长、台办主任孙迎军、台办副主任王治安、杨泽出席仪式。台办调研员、台商协会常务副会长王华兴主持会议。

  烟台市台办一直以来十分重视依法保护台胞、台企的合法权益,关心驻烟台资企业发展情况,竭尽全力为台胞、台企生产生活提供优质保障。针对日益增多的涉台法律案件和台胞对大陆法律体系的认知不同,为进一步预防和避免涉台法律案件及各种民商事纠纷纠纷,依法维护在烟台商合法权益,烟台市台办决定以台商协会为依托,与烟台市规模最大、实力雄厚的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涉台法律服务中心,为协会会员提供日常法律事务、非诉讼法律事务、诉讼及仲裁法律事务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仪式上,中共烟台市委副秘书长、市台办主任孙迎军,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王毅主任,台协会长廖庆富、荣誉会长江正平为法律中心的成立进行揭牌。王毅主任作出承诺,表示法律服务中心一定会加强与在烟台商沟通联络,早发现问题早解决,尽职尽责地做好台商反映的法律咨询工作,一切从维护台商的合法权益出发,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黄建勋 徐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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