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超万家 支持对台合作
中新社福州10月16日电 农村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后,为解决单家独户难以解决的农事问题,中国各地不断涌现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就得到迅速发展。
记者16日从福建省工商局了解到,今年第三季度,福建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937家,出资27亿元人民币,成员达11261个,均呈两位数增长。截至9月底,福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10416家,出资总额226.38亿元,成员总数12. 83万个,同比分别增长51.86%、89.11%、79.42%。
福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规模扩大的另一体现,就是在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出资100万-500万元的有3500家,500万-1000万元的有775家,1000万-1亿元的有278家,同比分别增长七成以上。
目前,福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多元化发展,表现为多主体领办、多形式合作、多领域分布。特别是,在对台农业交流合作走在大陆前列的福建,闽台交流合作成为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2008年,福建漳平市成立了大陆第一家以台湾农民为主体的闽台缘高山茶产销专业合作社。福建近年来鼓励、支持加强两岸农民合作组织的交流合作。
此间研究人士分析认为,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稳步推进,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对台农业交流合作基地和台湾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中心建立完善;两岸特色乡镇交流活动逐步开展;从事闽台农业合作的台湾同胞,可以在福建依法发起或者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福建推进闽台交流合作、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造了重要战略机遇。
据规划,福建未来5年将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推进两岸特色乡镇的对接和与台湾各级农会的交流,支持与台湾基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广泛开展交流合作,支持引进台湾农业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设备;鼓励两岸同业合作社成立产业联盟,共同营销,共创品牌,共享利益,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为闽台农业交流合作的重要载体。
此外,福建还将组织开展研习交流活动,学习台湾农会、合作社、产销班等组织在技术推广、组织运销、开拓市场、开展农产品深加工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鼓励从事闽台农业合作的台湾同胞依法发起或者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在福建登记的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以自然人身份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台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福建设立办事机构。
福建现正重点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和示范社建设,从今年起每年择优培育100家省级示范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成长,力求到201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20000家以上。(记者 罗钦文)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