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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为台企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0-03-04 11:27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程轶文

  为进一步维护好台商合法权益、服务台资企业发展,3月3日,市委政法委召开服务台商座谈会,听取在津台商对我市政法机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台办、市政法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在津台商代表参加了会议。

  散襄军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随着天津加快对内对外开放,津台两地经贸交流不断扩大,广大台商来津投资办企业,为加快天津经济发展,增进两地交流做出了积极贡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台胞台商的优惠政策,努力为台资企业在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全市政法机关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预防解决涉台纠纷和台商诉讼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和服务台商“季谈会”制度,在维护台商合法权益、解决涉台纠纷、服务台资企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受到了台商广泛好评。当前,天津发展已经进入了关键时期。全市政法机关要把提高服务台资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全市开展的“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中来,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各项服务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优化台商投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

  散襄军要求,要进一步精心做好台资企业的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种不安定因素,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台商的各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执行和法律服务工作,完善相关法规和有关政策,落实各项服务和保障措施,依法维护台资企业合法权益,保障生产经营顺利进行。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贴紧台资经济发展实际,深化对台资企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水平。要进一步改进执法作风,广泛开展走访服务活动,认真听取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妥善解决台资企业的合理诉求,为台资企业在津发展提供良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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