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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拟批准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 近日就可申报

2012-07-10 08:00     来源:人民政协网     编辑:王思羽

  台湾企业能不能发行人民币债券?最近有了新结论。据台湾媒体报道,台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日前指出,岛内公开发行公司可以到海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包含到香港(俗称点心债)、新加坡等地发行,也可向OBU募资。

  台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表示,过去岛内的企业只能透过海外的子公司、孙公司到香港等地方发行人民币债券,由于子公司、孙公司规模较小,可发行的额度小了许多。

  台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说,现在企业可以依据《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海外有价证券处理准则》发行人民币债券,开放之后对于有人民币需求的企业、对大陆有设立办事处、投资需求的企业,筹资方式更具弹性。

  台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同时表示,去年底开放OBU开办人民币业务后,到5月底存款已达人民币138.4亿元,其中兆丰银、中信银、富邦银、永丰银OBU存款较多,共有人民币90多亿元,为了帮助OBU提升资金运用效益,鼓励OBU投资岛内企业所发行的人民币债券。

  台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说,依据岛内企业子公司发行到香港发行点心债,利率大约是3%到5%之间。

  “企业发行债券时,会先询问特定对象投资的意愿,再向证期局申报,金管会依据可行性审核,这其中可询问的投资人包含OBU,而企业若找到OBU投资也可降低发行成本。”台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强调,企业办理发行人民币债券,所要评估资金运用计划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合理性,并且要出具“承诺海外募得人民币资金是供海外营运使用,不以任何方式汇回台湾”,并且到期时的偿债计划,承销商要出具体评估意见及相关事项。

  最后台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表示,岛内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不需修正法规,仅需要券商公会修订自律规范即可,近日企业就可申报发行人民币债券。未来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后,也研拟放宽外汇指定银行(DBU)可以投资相关债券。 (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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