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子女教育

台教育部门扩低收入学生学杂费减免

2011-10-14 14: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程冉

  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教育部门14日表示,配合“社会救助法”将中低收入户法制化,订“低收入户学生及中低收入户学生就读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杂费减免办法”,2011学年度施行,预估新增6万学生受惠。

  据台教育部门表示,减免办法的内容,有几项新措施,包括扩大学杂费减免对象,除原有低收入户学生学杂费减免外,扩大将新增的中低收入户学生纳入学杂费减免对象。

  教育部门表示,为鼓励学生多元学习,提升未来职场竞争力,放宽现行修读辅系、双主修及教育学程的学杂费减免限制。教育部门说,为维护既有低收入户学生的权益,也放宽让其减免至其毕业为止,以落实扩大照顾弱势的政策。

  教育部门还表示,凡25岁以下经户籍所在地“直辖市”、县(市)社政机关审核认定为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具有学籍且不具工作能力者,都可以提出申请;符合条件者,低收入户学生学杂费全免;中低收入户学生减免30%学杂费。

延伸阅读

订阅新闻】 

责编信箱:tsfwzx@taiw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