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将增“安胎假”
新华社电 为提升妇女生育意愿、提高台湾地区出生率,台湾当局日前宣布,将在劳工请假规则中增加孕妇“安胎假”,这一假期最长可达1年。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劳动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正在修订的劳工请假规则,孕妇若出现身体不适或流产征兆,可持医院证明向雇主请“安胎假”,雇主不得拒绝,更不得任意解雇,否则劳动部门可依法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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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为提升妇女生育意愿、提高台湾地区出生率,台湾当局日前宣布,将在劳工请假规则中增加孕妇“安胎假”,这一假期最长可达1年。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劳动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正在修订的劳工请假规则,孕妇若出现身体不适或流产征兆,可持医院证明向雇主请“安胎假”,雇主不得拒绝,更不得任意解雇,否则劳动部门可依法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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