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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品牌获认“驰名”商标

2011-12-13 11:15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编辑:王君飞

  据新华社台北12月12日电 (记者陈键兴、陈斌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上月底公布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名录,“美利达”、“克丽缇娜”两个品牌入列,至此已有14个台湾品牌获得这一殊荣。

  台湾行业领导品牌企业联盟12日在台北举行“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成果记者会”,联盟召集人、台湾商业总会理事长张平沼介绍说,台商在大陆的商标申请案累计已达15万件,其中注册商标数近10万件。继金门高粱酒、旺旺、自然美、名典、宏碁ACER、BenQ、哥弟GIRDEAR、统一、捷安特、正新、慈济、宝岛眼镜之后,此次又有两个台湾品牌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张平沼表示,台湾业界对此感到振奋。大陆庞大的内需市场不仅为台湾业界提供了广阔的盈利空间,还可帮助台湾突破以往代工为主的局限,打造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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