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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军公教慰问金尘埃落定 首长特别费被删1/4

2013年01月08日 10: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争议多时的台湾退休军公教人员年终慰问金终于尘埃落定。台湾立法机构朝野协商同意将总计202亿元(新台币,下同)的年终慰问金预算,大幅删除118.5亿余元,支领月退休俸2万元以下、因作战演训因公成残或死亡的军公教警消退休人员或其遗眷才能领;朝野也决定删减当局各机关首长特别费1/4。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立法院”昨天朝野协商2013年度当局总预算,退休军公教年终慰问金共有管碧玲、民进党团、国民党团3个版本。

  民进党团提案自2012年度起仅限支领月退休俸2万元以下、因作战演训因公成残或死亡的军公教警消退休人员或其遗眷为发放对象,这也是陈冲最初版本。

  国民党团提案的发放对象相同,差异为2013年以后,以2012年度注意事项为底线,赋予制度化调整机制,发布后须送“立法院”查照。

  管碧玲版本发放对象与国民党团提案相同,但列出具体删减金额为118.5亿余元 (含当局公务机关及基金),另要求“行政院”应将发放原则纳入注意事项,以供地方比照办理。

  朝野协商结果以管碧玲提案为本,由4个党团共同联名提案,无须再经表决,全案终于尘埃落定;法制化事宜,则由各党团再提版本后另行处理。

  管碧玲表示,改革获致朝野共识值得肯定也感欣慰,但法制化的工作也应落实,本周四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已排定审查“公务人员保障法”、“公务人员退休法”、“公务人员抚恤法”等修正案,期盼本会期尽速三读,避免年终慰问金每年争议一次。

  朝野协商也决定将2013年度当局各机关首长特别费,一律删减1/4。另外,民进党“立委”黄伟哲所提“林中森条款”昨晚也获朝野共识,即“行政院”辖下各部门机关派任至各财团法人所编列的“特别费”,上限比照其主管机关首长特别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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