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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院":2013年度退休人员慰问金应照发

2013年01月07日 09:49 来源:华夏经纬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立法院”今日上午10点将对2013年度总预算案进行“朝野”协商,尽管台“行政院”日前提出退休军公教年终慰问金发放应以“照顾弱势”、“关怀忠良”的两大原则作为2012年度发放标准,并要求2013年度后应予以法制化,不过“行政院”在送达国民党“立法院”党团的2013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建议中,对于退休人员三节慰问金则是提出“建请免予删减”的建议。

  对此,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吴育升表示,确实收到“行政院”的建议案,他强调,党团对“行政院”的建议会考虑民情、审慎处理,“不会照单全收”。

  依据“行政院”提出的“2013年度总预算案朝野协商汇总表”,在岁出部分,“行政院”对于退休军公教年终慰问金发放一事,提及“行政院2012年年终慰问金应以‘关怀弱势’及‘对台湾有重大牺牲贡献’(‘关怀忠良’)为原则进行检讨,发给对象应包括‘支领月退休金(俸)2万元新台币以下的退休(伍)人员或遗眷’,以及‘因作战或演训而受伤死亡残废之退伍人员或遗族;因公残支领月退休金(俸)之人员’”。

  “行政院”提及,“另为避免逐年订定发给注意事项引发争议,对社会造成负面的影响,2013年以后应以2012年注意事项所订的内容为底线赋予制度化调整机制,并于发布后送本院查照,以符立法机关监督之要求。”

  尽管“行政院”方面强调2012年应以2012年注意事项作为底线,“行政院长”陈冲更多次强调退休人员年终慰问金发放标准应每年订定注意事项,不过“行政院”在送达国民党团的建议案中却也同时提出,“2013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通案检讨退休人员三节慰问金等,鉴于高龄化社会来临,台当局基于雇主角色,照护年长,弱势及身障等未具工作能力人员,尚属妥适,建请免予删减”,陈冲所谓的“逐年检讨”形同空话。

  对此,吴育升说,党团确实收到“行政院”的建议案,“行政院是用旧的思维提出行政院的建议”,他强调,基于台湾今年面临财政困难,必须考虑台湾的财政状况,因此今年退休人员的年终慰问金发放势必有所调整。

  至于“行政院”提出2013年度退休人员三节慰问金“建请免予删除”的建议,吴育升坦承,确实会引发外界诸多联想以及抨击,他强调,“行政院”有“行政院”的立场,“行政院”是提出自己的建议,但是国民党团不一定会照单全收,目前没有确定会保留或是删除,国民党团会考虑民情及台湾财政状况,在协商时做出最适当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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