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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安拥有美国国籍案 一审判2年有期徒刑

时间:2010-02-04 19:52   来源:中国台湾网

资料图:李庆安

  中国台湾网2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立委”李庆安被控拥有美国国籍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诈欺罪判决应执行2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台北地检署去年9月16日起诉李庆安。检察官认为,李庆安担任1届台北市议员及3届“立委”期间,故意隐瞒具有美国国籍身份,诈领薪资新台币1亿余元。

  合议庭依李庆安被控4项诈欺取财,采数罪并罚,订合并执行刑2年。

  全案源起于多名民进党“立委”2008年3月向台北地检署递状,指控李庆安拥有美国国籍,已涉伪造文书及贪污。检方起诉时认为,李庆安的公职身份,一开始就无效,因此不构成贪污罪,依诈欺罪起诉。(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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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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