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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3月起调高强制汽车保险死亡险金额

时间:2012-02-01 14:23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1月28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金管会”调高强制汽车险责任保险的死亡保险金额,由160万元(新台币,下同)调高至200万元,并自3月1日上路。

  据报道,台“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调高强制汽车责任险的死亡保险金额,由现行每位受害人160万元调高到200万元,自3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级残障与死亡给付金额相同,其余残废则等比例增加。

  “金管会”提醒,民众万一不幸发生车祸事故,受害人及家属或周边亲友要保持冷静,记得取得车祸相关资料,才能向产物保险公司申请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理赔,或向汽车交通事故特别补偿基金申请补偿金,以保障自身权益。

  “金管会”表示,受害人发生车祸事故,应立即报警处理,警察机关获报后,会派员实施现场勘查,查访相关人证、搜查相关物证,帮助双方厘清责任。 
 
  “金管会”表示,依“警政署”规定,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除了当场取得当事人登记联单外,在事故现场处理完毕7天之后,可向处理相关单位申请核发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并在事故发生的30天后,申请“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表”,这些都是申请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重要文件。
编辑:孟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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