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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取消死刑冤狱补偿上限 维持1000万元新台币补偿金下限

时间:2011-06-14 12: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台当局“立法院”13日三读通过“冤狱赔偿法修正案”,除了将名称改为“刑事补偿法”之外,死刑的赔偿金由现行的每天1000元到3000元(新台币,下同),提高为每天折算5000元,并且取消赔偿金最高3000万元的上限。


  台“立法院”13日三读通过,将现有的“冤狱赔偿法”,依照“大法官”的解释内容,改名为“刑事补偿法”,并将搜索、扣押也纳入刑事补偿的范围。另一方面,修法条文也将死刑的补偿金,由现行的每天新台币1000元到3000元,提高为每天折算5000元,虽然仍旧维持1000万元的补偿金下限,不过取消最高3000万元的上限。

编辑:郭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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