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乐山旅游遭遇连环骗 吃岷江鱼128元/斤

时间:2011-08-24 08:35   来源:四川新闻网

  吃鱼每斤128元、每人花160元买门票才看到大佛、坐车返回成都时被丢在了郊区,几名新疆游客在乐山旅游遭遇连环坑骗后,遂向乐山市长热线投诉,并在网上发帖讲述自己的遭遇。此事引起乐山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对此事进行严肃查处。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乐山市旅游、工商、公安、运管等相关部门已经展开调查处理,并将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游客遭遇“连环骗”

  “看上去非常热情,没想到却钻进了他们设下的一个美丽陷阱。”新疆游客金山在网帖中称,7月28日,他与朋友两家一行7人乘车前往乐山,刚走下大巴车,便被一帮人力三轮车夫所包围,吆喝着只要两元钱便送到市内。随后,车夫介绍他们来到了乐山市体育馆附近的“某某宾馆”,标准间150元,房间潮湿,设备简陋。

  金山介绍,在宾馆休息1个多小时后,下楼准备找地方吃饭,发现几位车夫仍在楼下等待,要免费拉他们去江边美食街吃饭。三轮车七拐八转,来到了一家叫“某某哨子”的餐厅。几人点了鱼块、西坝豆腐和空心菜,吃罢买单,620元。老板说,那条鱼是岷江鱼,128元一斤,4斤多鱼就价值500多元。由于之前没问清楚,他们只好自认倒霉。

  从餐馆出来,一辆商务车直接驶了过来,车主提出只需25元便可送到乐山大佛景区。刚到景区,一个50多岁的老妇人迎了上来,要帮忙买门票。“由于之前打听到乐山大佛门票为90元,准备自己去窗口买票。”金山说,那位老妇人在售票窗口嘀咕了几句,转身说必须买160元全票才能看到大佛。售票窗口工作人员也坚持说,每个人要买160元全票才能看到大佛。几经交涉无果后,金山一行无奈地按每人160元买了门票。

  7月29日,金山一行退房前往峨眉山景区,住进了某宾馆,以每人120元(含门票、导游费和中餐的价格)在某旅行社购买了凌晨四点上山观日出的门票。次日凌晨,金山一行坐上了中巴车,女导游提出每个人必须再补交170元费用。游完峨眉山后,金山一行让宾馆联系了去成都的旅游车。车子一路走走停停,最终一车的游客被扔在了成都郊区。

  真挚道歉 多人受处罚

  返回乌鲁木齐后,金山向乐山市长热线反映其在乐山旅游遭遇连环坑骗的情况,同时在互联网发布相同内容的帖子,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对此,乐山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对此事进行严肃查处。

  接到情况反映后,乐山市旅游局和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各种方式与金山联系。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就他们在乐山的不幸遭遇进行了诚实而真挚的道歉。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通过调查取证,对游客金山投诉中涉及的三轮车主吴某某、宋某某2人拉客人住宿、就餐并从中牟取回扣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2人向游客致歉,并作出暂停营运、学习整顿等处罚。

  乐山市工商局对投诉中涉及的“某某哨子”和“某某宾馆”分别进行了调查取证,通过行政约见、法制宣传,责令“某某哨子”负责人向游客赔礼道歉并全额退还消费款620元。同时,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写出书面整改承诺。另外,已对“某某宾馆”立案调查。

  乐山市运管局针对投诉中反映的川LY8×××商务车和川A13×××客车,已安排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处理。目前,已查证川A13×××客车为成都市某某运业公司的旅游车,已通知其车属公司及驾驶员到乐山市运管局接受调查;对川LY8×××商务车也在调查取证过程中。

  乐山市旅游执法支队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对投诉中涉及的导游人员熊某某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30元,顶格扣分10分,并处罚款2000元;同时,对涉案的旅行社罚款5000元。

  当事游客基本满意

  昨日下午,金山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对乐山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此事件的重视程度和工作作风表示认同,对乐山市有关此事件的调查过程及最终作出的处理结果,表示基本满意。

  “我在网上发帖并不是想追回被坑骗的钱,只是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净化旅游市场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金山表示,在此事件的处理中,相关部门帮助追回的740元消费金额,他已经委托乐山市长热线办全额代捐给当地孤儿院。

  乐山市旅游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此次游客投诉事件,乐山市政府已安排乐山市旅游局牵头,会同公安、工商、交通、城管等部门,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塑造乐山优秀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作者:顾爱刚)

编辑:陈叶群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