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宋告陈水扁案
 
 
  来源:      日期:2005-12-29 10:23

 

  因不满陈水扁在去年底“立委”选举造势及民进党中常会上指连战和宋楚瑜发动“柔性政变”和“七日政变”说,连宋二人以名誉受损为由将陈水扁告上法院,要求陈水扁赔偿一元新台币和登报道歉。台北地方法院在12月21日下午四点作出宣判,一审判决陈水扁败诉,必须在岛内三大报刊登半版的道歉启事及做出一元赔偿。

  连宋二人的委任律师认为,陈水扁对于连宋二人的政变指控,等同质疑二人对于“国家”的忠诚度及个人操守有问题,这是相当严重的罪名,将使他们的社会评价受到打击,因此决定控告到底,以警示政治人物不能以不实指控来作为政治操作的手段。
 
  陈水扁的委任律师则以言论自由作为庭上辩驳,台北地方法院认为,言论自由是一般民众对于当局的抵抗,不适用于“国家领袖”,因此陈水扁不能以言论自由来作为攻击政治对手的合理解释。

  这是继李登辉指称亲民党主席宋楚瑜“打麻将说”,被判赔偿一千万元新台币后,另一件岛内现任领导人被判败诉的案子。这两件案子也开下了岛内卸任及现任领导人均被判败诉的先河。这对于连续因连宋对当局提“当选无效”诉讼、“选举无效”诉讼接连败诉、“319”真调会被杯葛等,导致外界对当局司法失去信心的司法界而言,是一个很大的鼓舞。连宋告扁胜诉后,台湾检查官自叹不如法官敢于不揣摩上意,也有资深检察官表示“台湾司法还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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