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3日电 台湾司法部门二日表示,陈水扁声请“释宪”案,“大法官”认为有必要进一步了解相关资料,将“依法”进行调查相关资料和邀请专家学者到院说明,搜集相关资料,将订二月十三日及十四日举行说明会,不代表“大法官”作成任何决定,请外界勿多臆测。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政界人士卓荣泰一月二十五日代表陈水扁向“大法官”会议声请释宪,卓荣泰指出,陈水扁希望透过“释宪”声请,厘清法院“组织法”第六十三条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是否与“宪法”第五十二条抵触,并声请暂时处分,请司法部门命令台北地方法院停止“国务机要费案”诉讼程序,并废弃开放阅卷的裁定。
台湾司法部门表示,“大法官”一月二十五日收到陈“释宪”声请书后,就“释宪”声请书所提相关资料,认为有进一步了解必要,依“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调查相关资料,并依“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施行细则第十四条规定,邀请专家学者到院说明,为“大法官”广泛搜集资料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