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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公务机要费”案大事记

  时间:2006-11-04 11:01    来源:     
 
 

  11月3日 台北“地检署”侦结“公务机要费”案,吴淑珍、马永成、陈镇慧、林德训以贪污罪条例起诉。

  10月12日 “台湾红”负责人李慧芬在“立法院”“总统罢免案”审查会作证。

  9月21日 约谈陈水扁随扈与吴淑珍亲友、同学等20人,追查案情。
 
  9月中旬 约谈李登辉查证“公务机要费”用途。

  9月7日 陈水扁办公室及“高检署”证实,检查官陈瑞仁于8月7日及20日分别就讯陈水扁和吴淑珍。

  8月24日 “查黑中心”传唤12名有消费发票进入陈水扁办公室“公务机要费”帐册的证人,追查为何发票会流入陈水扁办公室。部分证人称,不知道自己消费的发票被陈水扁办公室拿去使用,怀疑由商店直接提供陈水扁办公室。

  8月16日 李碧君与李慧芬对质,否认曾亲手将发票交给吴淑珍。

  8月14日 李慧芬自澳洲返台至“查黑中心”作证,并证称李碧君向她要发票,都是要交给吴淑珍的。

  8月9日 “查黑中心”约谈杏林新生制药负责人李碧君,她坦承,向李慧芬索讨君悦饭店发票,但不知为何流入陈水扁办公室。李碧君讯后遭检调限制出境,并列为被告。

  7月31日 “查黑中心”查扣近6年“公务机要费”单据。

  7月25日“查黑中心”约谈杏林新生制药负责人李碧君,她坦承,向李慧芬索讨君悦饭店发票,但不知为何发票流入陈水扁办公室。李碧君讯后遭检调限制出境,并列为被告。

  7月10日检调约谈台“总统府”前副秘书长马永成就“公务机要费”案说明。

  6月29日 “高检署黑金中心”根据先前接获的检举内容分案完成,由检察官陈瑞仁调查“公务机要费”流向。

  6月28日“审计部”派员赴 陈水扁办公室查账,事后将疑涉不法相关资料函送“高检署黑金中心”调查。

  6月12日 “台湾红”负责人李慧芬向国民党“立委”邱毅爆料,她的300万新台币君悦饭店住宿发票,被堂姐李碧君拿去转交吴淑珍核销“公务机要费”。

  来源:台湾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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